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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名义同居,分开后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324人看过

杭州婚姻家事张涛

16年婚姻家事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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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名义同居,分开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纠纷律师张涛进行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没有夫妻之间的身份和义务,对于同居期间获得地财产不当然享有共同所有地权利。
所有同居期间双方地财产分割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1、约定优先原则 关于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地归属,有约定地,按照当事人意思约定办理。
2、无约定看出资情况 同居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收益、继承财产、自有房产等个人所得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但是如果双方有共同出资的财产,一般按共同财产来处理。
3、照顾妇女儿童利益原则 具体分割财产时,会酌情考虑照顾无过错方或者妇女儿童的利益,妥善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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