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冷静期间所购买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2144人看过

杭州婚姻家事张涛

16年婚姻家事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TL:1385811684

V:zhangtao1982830

离婚冷静期间所购买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杭州离婚案件律师张涛进行解答:
其实需要视情况而定。
离婚冷静期虽然双方还没有正式离婚,在法律意义上依然是夫妻关系,但是这和正常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有区别的。
进入离婚冷静期的时候,双方就对离婚的结果有所预期。
对于离婚冷静期所取得的财产,认定为夫妻财产还是个人财产,需要结合情况:
1、 如果财产是用家庭共有资金购买,当然应认定为夫妻婚内共同财产;
2、如财产系一方对外借款购买,则应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由此所形成的债务亦应认定为该方个人债务。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