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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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没有资产,也要到法院提起诉讼好处(二章)

作者:王颖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77次举报
2022-02-16


三、避免过诉讼时效

如果债权人不及时向欠款人催讨欠款,诉讼时效届满后,法律不再予以保护。债权人即使曾经口头或其他方式向债务人催讨过欠款,但没有就此固定证据,债务人以过诉讼时效为抗辩,则债权人仍承担败诉风险。债权人发现债务人一再推诿,拒不还款,因及时提起诉讼。

四、最少成本争取最大利益

如果债权人胜诉,人民法院在结案后便会向债权人退回其起诉时预交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如果是部分胜诉,则按判决所支持金额退回相应费用。

 

相对较低的诉讼成本,债权人却可以得到较为丰厚的利息收益。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款,债权人可以自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计算利息。更重要的是法院判决一般都会确定一个带惩罚性的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即债务人未在判决指定的期间支付金钱,则需支付双倍利息,直至全部欠款还清之日止。


2009年大学毕业,2013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申请执业至今。期间担任多家法律顾问,是一个集法律顾问...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阜新
  • 执业单位:辽宁法随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210920********0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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