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成律师

  • 执业资质:1320520**********

  • 执业机构:江苏悟物加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连带责任可以只起诉担保人吗?

发布者:郭建成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8日|分类:债权债务 |645人看过

?

当事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不论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其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将来债权人能够获得充分的受偿。因此,如果债权人通过起诉债务人不能获得充分受偿,应允许债权人再起诉连带责任担保人,以实现设立担保的目的,从而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管理员删除;

如有法律需求,建议联系律师本人咨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