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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热点问题咨询解答

发布者:王策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2日|分类:私人律师 |184人看过

职工带薪年休假热点问题咨询&解答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享受法定带薪年假?

到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有权休带薪年假吗?

怎样判断自己享有多少天带薪年假呢?

……

关于年休假的问题

咱们一文读懂!

 

问题1: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享受法定带薪年假?

劳动者须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须与单位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

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问题2:到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有权休带薪年假吗?

职工只要从最初参加工作以来,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具备了享受年休假的资格,该一年的工作经历并不仅限在现用人单位,也不限制在同一家用人单位。

新进用人单位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问题3:怎样判断自己享有多少天带薪年假呢?

法定带薪年假天数,与职工的总工龄直接挂钩,具体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总工龄
年休假天数
满1年不满10年
5天
满10年不满20年10天
满20年以上15天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问题4:带薪年假期间的薪资标准是多少?

职工在年休假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具体而言,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因此,需要注意,第一,年休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必须是结算年休假工资之前的12个月,而非本月或上月的月工资或员工的合同约定月工资。第二,核算基数的时候可以剔除该期间的加班工资,但不能剔除掉员工的其他福利奖金收入。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问题5:哪些情况不能享受带薪年假?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 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

4. 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的;

5. 累计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四个月以上的。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问题6:年休假“过期作废”吗?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征得职工同意的前提下,当年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不安排年休假,也可跨1个年度安排。

大连法院裁判观点认为:带薪年休假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并不是劳动者因付出劳动获得的劳动报酬,故应遵照一年的诉讼时效,即主张当年带薪年休假工资的仲裁时效届满时间应为次年的12月31日(如主张2021年带薪年休假报酬,仲裁时效届满时间应为2022年12月31日)。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

 

问题7:离职时年假没休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工作时间折算休假天数,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例如:张三2022年应休年休假10天,于2月22日离职,则当年折算休假天数为:10天×(53天÷365天)≈1.45天,因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故张三有权取得1天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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