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的时限
职工受伤后,怎样才能使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有效的保障是劳动者最关心的知识,发生工伤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我们都知道工伤认定是有期限的,那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下文将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在时限内提出工伤申请,有三个法定的时限
NO.1
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不过实践中,只要单位申请延期,往往是可以的(这一点很重要,程序简单,但权利义务区别很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所以,如果没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且又没有申请适当延长的,超过一个月的,那么这段时间内的工伤待遇费用就由单位承担了。
NO.2
一年内(可由工伤职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的时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NO.3
特别情形下,可超过一年(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NO.4
认定工伤,需要多长时间?最长不超过75日
1).受理时间15日内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0日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也即认定工伤的时间,最长不超过75日。
由于时间的推移,会导致伤口愈合难以鉴定,所以工伤的认定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用人单位或是工伤职工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