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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劫怎么认定?

发布者:王丽律师|时间:2017年02月25日|分类:刑事辩护 |639人看过

抢劫,在现今社会中,仍然时有发生,犯罪嫌疑人在他人的房屋内实施抢劫行为的现象也并不鲜见,这就是涉及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犯罪嫌人究竟是入户抢劫还是入室抢劫。入室抢劫与入户抢劫仅一字之差,可对犯罪嫌疑人而言,所受到刑事处罚可能天差地别,在同样的情况下,认定入室抢劫的刑罚,远远轻于入户抢劫。

认定入户抢劫

在刑法上而言,入室抢劫并非都是入户抢劫,两者所受到的刑罚处罚相差非常大,且一旦室内抢劫行为被认定为入室抢劫或入户抢劫的,通常不能够在变更。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鱼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因此,认定入户抢劫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入“户”进行抢劫。“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而不是工作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在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行为时,根据抢劫发生的场所的用途来确定该场所是否是户。

例如对于部分时间从事经营、部分时间用于生活起居的场所,犯罪嫌疑人在非营业时间强行入内抢劫或者以购物等为名骗开房门入内抢劫的,应认定为入户抢劫;在正常营业时间入内抢劫的,不能认为是入户抢劫。对于部分用于经营、部分用于生活且之间有明确隔离的场所,犯罪嫌疑人进入生活场所实施抢劫的,应认定为入户抢劫;如场所之间没有明确隔离,犯罪嫌疑人在营业时间入内实施抢劫的,不认定为入户抢劫,但在非营业时间入内实施抢劫的,应认定为入户抢劫。

2、入户具有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如因访友办事等原因经户内人员允许入户后,临时起意实施抢劫,或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而转化为抢劫的,不应认定为入户抢劫。

3、抢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在户内发生抢劫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来源: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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