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乔稳律师网

以礼待人,以智帮人,以法护人,以理服人;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始终把执业为民作为根本宗旨,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

IP属地:北京

黄乔稳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1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701110458点击查看

段X与陈X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黄乔稳|时间:2020年09月03日|26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5)房民初字第17596号
原告段X,女,1989年6月11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黄XX。
被告陈X,男,1987年10月2日出生。
本院在审理原告段X诉被告陈X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段X于2016年4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陈X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段X申请撤回对被告陈X的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段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七十五元,由原告段X负担(已交纳)。
  • 全站访问量

    63595

  • 昨日访问量

    34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黄乔稳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