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奎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陕西

陈小奎律师

  • 服务地区:陕西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9:00-21:00

  • 执业律所:陕西万兴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891066091点击查看

故意伤害致重伤获缓刑

发布者:陈小奎|时间:2020年08月31日|74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1、刑事案件,判决书总会习惯性的会如此表述:"XXX持刀刺向被害人时,被害人已不再实施伤害行为,故被告人XXX的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但对于辩护人的其他辩护意见则会如此表述:“惟被告人曹X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自首;被害人对引发本案具有过错;被告人已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悔罪表现;”。

2、本案所争取的判决结果是委托人可以接受的,然是否具有防卫性确系有一定争议。

律师建议:切X因一时冲动而做出不理智的举动,因为你的不理智将会给你及家人带来无法接受的严重后果。

  • 全站访问量

    40583

  • 昨日访问量

    5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陈小奎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