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婷婷律师
高婷婷律师
河南-驻马店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作者:高婷婷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1次举报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本文系转载,仅供学习,如侵权,联系删。


高婷婷律师,法学学士学位,民盟盟员,自2018年起执业于河南北纬律师事务所,三级律师,驻马店市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驻马店
  • 执业单位:河南北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1720********61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