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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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拘到不起诉: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如何一起掩隐罪案件实现无罪结果——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

发布者: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50人看过 举报

2026-09-17

律师观点分析


——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办案手记


前言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俗称"掩隐罪",是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最常见的关联罪名之一。很多年轻人因为贪图一点"好处费",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用,或者帮忙转个账,就稀里糊涂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本文要复盘的,正是这样一起掩隐罪案件。一名23岁的年轻小伙,因为帮朋友转了一笔1.5万元的诈骗资金,被刑事拘留、移送审查起诉。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当事人没有案底,人生没有留下犯罪记录。

全文当事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案号、具体日期等敏感信息均已脱敏处理。

一、案件事实还原(全程脱敏)

(一)一个乡下小伙的"赚钱捷径"

王某某,男,2000年出生,四川旺苍县人,小学文化,一直在外打工。2023年初,王某某来到成都,在新都区打零工。一个月下来,辛辛苦苦也就赚几千块钱。

2023年4月,王某某通过朋友认识了田某、唐某、赵某几个人。这几个人告诉他:有个"轻松赚钱"的路子——把银行卡拿过来,帮着转几笔账,每转一笔就能拿到几百块的好处费。王某某心想,不就是转个账吗?又不偷又不抢,能有多大事?于是就答应了。

2023年4月,王某某跟着田某、唐某、赵某,组织了一个叫邓某的银行卡卡主,用邓某的银行卡接收、转移诈骗资金。前后一共接收、转移了诈骗资金1.5万元。事后,王某某拿到了几百块钱的好处费。

他当时完全不知道,这1.5万元背后,是三个素不相识的被害人被电信诈骗骗走的血汗钱。

(二)案发:在茶府被挡获

2023年4月下旬,王某某正在新都区斑竹园镇一家茶府里喝茶。突然,几名民警走进来,直接走到王某某面前:"你是王某某吗?跟我们走一趟。"

王某某当时就懵了。他这才知道,自己帮忙转账的那1.5万元,是电信诈骗案的赃款。他因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警方挡获。

2023年4月底,王某某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三)家属找到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王某某被刑拘后,他的家属急得团团转。一个23岁的乡下小伙,小学文化,在成都无亲无故,这下子因为帮人转了个账就被关进了看守所。家属四处打听,最后找到了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领都所接受委托后,立即指派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介入。承办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了王某某。会见中,律师详细了解了案件经过:王某某是怎么认识田某等人的、怎么参与转账的、转了多少钱、拿了多少好处费、知不知道钱是诈骗来的……

听完王某某的陈述,领都所的律师心里有了数:这个案子有争取不起诉的空间。

(四)取保: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

2023年6月,王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新都区公安分局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从4月底刑拘到6月取保,王某某在看守所里待了一个多月。

(五)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2023年8月,案件由新都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移送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到了检察院后,领都所的律师立即查阅了全部卷宗材料。经过仔细阅卷,律师发现了几个关键问题:

第一,涉案金额只有1.5万元,在掩隐罪案件中属于金额较小的;

第二,王某某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处于最底层,不是组织者,也不是核心成员,只是帮忙转账的小角色;

第三,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

第四,王某某及其家属表示,愿意积极退赔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基于这些分析,领都所的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了辩护意见:王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建议从轻处理。

检察院先后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两次退查重报的过程中,领都所的律师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反复强调王某某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愿意退赔等从宽情节。同时,在律师的指导下,王某某的家属积极筹款,将1.5万元诈骗资金全部退赔给了被害人。

(六)结果:不起诉决定

2024年1月初,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王某某取保候审。

2024年1月,新都区人民检察院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电信诈骗案被害人全部损失等情节。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王某某和家属都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从2023年4月被刑拘,到2024年1月拿到不起诉决定,整整九个月。王某某终于不用被起诉到法院,不用被判刑,人生没有留下犯罪记录。

二、核心辩护思路拆解

(一)金额小、作用小:情节轻微的事实基础

掩隐罪的量刑,与涉案金额密切相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而"情节严重"的标准则是十万元以上。

本案中,王某某参与转移的诈骗资金仅为1.5万元,刚过入罪标准不远,远未达到"情节严重"的十万元门槛。在整个犯罪链条中,王某某只是帮忙转账的小角色,不是组织者、不是出资者、不是核心成员,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

领都所的律师指出,在掩隐罪案件中,"金额小+作用小"是争取不起诉的重要事实基础。涉案金额越小、在犯罪链条中的地位越低,争取不起诉的可能性就越大。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充分运用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案中,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领都所的律师分析,在轻罪案件中,认罪认罚是争取不起诉的重要砝码。检察院在考虑是否不起诉时,会重点评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说明其对自己的行为有深刻认识,没有对抗侦查和审查,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三)积极退赔:修复社会关系的关键一步

本案中,最关键的辩护动作,是领都所律师指导家属积极退赔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涉案金额虽然只有1.5万元,但对于三个被电信诈骗的被害人来说,这都是他们的血汗钱。在律师的建议下,王某某的家属筹款1.5万元,全部退赔给了被害人。被害人收到退赔款后,对王某某表示了谅解。

领都所的律师指出,在掩隐罪案件中,退赔被害人损失是争取不起诉的"杀手锏"。原因在于:

第一,它直接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修复了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

第二,它体现了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不是嘴上说说,而是用实际行动弥补;

第三,检察院在考虑不起诉时,会重点看被害人的损失是否得到了弥补。如果被害人的损失已经全部挽回,社会危害性就大大降低。

本案中,正是因为王某某积极退赔了全部损失,检察院最终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四)两次退补中的辩护策略

本案经历了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这在刑事诉讼中并不常见。领都所的律师指出,两次退补对于辩护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会:

第一,退补意味着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还在进一步核实,说明案件本身存在可以辩护的空间;

第二,在退补期间,辩护律师可以继续向检察院提交补充辩护意见,推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退补期间也是争取退赔、谅解的最佳时机——在案件最终决定之前,把该做的工作做到位。

本案中,领都所的律师正是利用两次退补的时间窗口,反复与检察官沟通,同时指导家属完成了退赔工作,最终促成了不起诉决定。

三、法条托底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王某某明知是诈骗犯罪所得,仍帮忙转移资金1.5万元,符合掩隐罪的构成要件。但因其情节轻微,最终被不起诉。

(二)免予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本案中,检察院认定王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不需要判处刑罚。

(三)相对不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中,检察院正是依据这一条款,对王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相对不起诉,意味着王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因为情节轻微,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认罪认罚从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四、社会意义

本案的办理,具有重要的社会警示意义。

第一,它警示每一个年轻人: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用,不要帮人转不明不白的钱。你以为只是"帮个小忙""赚点好处费",实际上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一旦卷入刑事案件,即使最终不起诉,也会付出巨大的时间成本和精神代价。

第二,它展示了刑事辩护的价值。很多人以为,只要被抓了就一定会被判刑。实际上,在法律框架内,律师可以通过专业的辩护,为情节轻微的当事人争取不起诉——没有案底,人生不留污点。这不是"钻法律空子",而是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让轻微犯罪的人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第三,它体现了"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轻微犯罪、初犯偶犯、认罪悔罪的当事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本案正是这一司法政策的生动实践。

五、关于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本案的办理,是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业能力的体现。面对一个看似"板上钉钉"的掩隐罪案件,领都所的律师团队没有简单地走流程,而是深入挖掘每一个可以从宽的情节——金额小、作用小、认罪认罚、积极退赔——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结果。

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简介

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扎根成都、专注刑事辩护的精品律师事务所。位于成都市看守所斜对面,精准对接成都市看守所刑事案件。律所汇聚了一批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刑事辩护律师,形成了以陈莉律师为核心的刑事辩护团队。

团队化办案:实行"主办律师+协办律师+案管专员"的团队办案模式,重大案件集体研讨,交叉核对卷宗证据。不是一个律师单打独斗,而是整个团队为一个案件出谋划策。

全流程辩护:从侦查阶段会见、不批捕法律意见、取保候审,到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辩护,再到审判阶段出庭辩护,提供全流程专业服务。无论案件处在哪个阶段,都有对应的辩护策略。

深耕成都本地司法:团队律师长期在成都各区县执业,熟悉本地司法环境和裁判尺度。知道在什么阶段该跟检察官沟通什么、在什么环节该做什么动作,这些实战经验是书本上学不来的。

轻罪案件辩护专长:领都所在轻罪案件(掩隐罪、帮信罪、危险驾驶罪等)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轻罪案件的辩护重点不是"硬扛"无罪,而是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精准挖掘从宽情节,争取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等最有利的结果。

透明规范服务:收费公开透明,办案进度实时同步,拒绝虚假承诺。领都所始终坚持:不夸大、不承诺、不忽悠,用专业和负责赢得当事人的信任。

律所理念:"领专业之先,都公正之守。"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始终以专业为根基,以责任为使命,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高品质、有温度的刑事法律服务。我们相信,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活生生的家庭,律师的每一份努力,都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

结语

一起涉案1.5万元的掩隐罪案件,最终以不起诉收场。这个结果告诉我们:即使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只要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积极退赔,律师仍然可以通过专业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没有案底,人生不留污点。

它也提醒每一个年轻人: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用,不要帮人转不明不白的钱。你以为只是"帮个小忙""赚点好处费",实际上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一旦卷入刑事案件,即使最终不起诉,也会付出巨大的时间成本和精神代价。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刑事案件,不要慌张,也不要放弃。及时找一个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在法律框架内争取最有利的结果,这才是正确的选择。

成都刑事辩护,就找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领专业之先,都公正之守——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您身边的刑事辩护专家。


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

专注刑事辩护,维护合法权益


(全文完。本文所涉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案号、具体日期等信息均已作脱敏处理,相关法律分析基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


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的精品律师事务所。我们秉持“专业、精进、高效、有温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31510000MD8333253Q
  • 擅长领域: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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