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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回流专案成功取保案例|四川领都包游律师青羊公安办案纪实

发布者: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年07月24日 76人看过 举报

2026-07-24

律师观点分析

我是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包游,四川省律协认证专业刑事律师,长期深耕跨境涉诈、境外回流、帮信、电诈类刑事案件,熟悉成都青羊、锦江、新都等各公安分局涉跨境案件办案标准,专注刑事案件37天黄金救援期取保辩护,经手大量境外回国涉案人员取保、从轻处理案件,擅长结合跨境案件特点出具针对性法律意见。


二、脱敏案情介绍


当事人刘某某,外省户籍无固定职业,卷入“3.4柬埔寨回流专项案件”,被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刑事拘留。家属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委托我介入案件。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刘某某,完整核实境外从业经历、涉案参与程度、获利金额、主观认知等全部案件细节,梳理全部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结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青羊公安分局提交专业书面取保候审法律意见书,充分论证刘某某不具备社会危险性。

办案机关采纳我方全部辩护观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采用保证人担保模式,当事人于2026年4月3日解除羁押,顺利离开看守所。


三、核心辩护思路(法条完整支撑)


1. 主观层面:被诱骗出境,主观恶性较小


刘某某当初受境外高薪虚假宣传诱导前往柬埔寨,初期并不知晓当地从事的业务涉嫌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参与时间短、层级极低,无组织、招募他人行为,并非主动实施犯罪。归案后全程如实供述全部经过,自愿适用《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备坦白核心从轻情节。


2. 涉案危害层面:获利微薄,愿意主动退赃退赔


当事人在境外期间实际收益较少,无大额非法获利,会见时明确表示愿意全额上缴违法所得,主动配合办案机关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弥补案件社会危害,符合司法机关从轻处置的办案导向。


3. 取保法定核心依据:无社会危险性(《刑诉法》第六十七条)


法条明确: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我方从四点充分论证:


1.?当事人户籍地固定完整,保证人具备稳定居所与收入,自愿全程监督当事人配合侦查;


2.?案件上游、下游证据基本固定,刘某某不存在串供、毁灭证据、干扰证人的客观条件;


3.?当事人已回国,无再次偷渡出境、继续参与境外犯罪的可能性;


4.?无任何前科劣迹,不存在多次违法犯罪记录,逃跑风险极低。


4. 担保方式适配,降低当事人经济压力


本案采用保证人保证制度,由近亲属担任保证人履行监督义务,无需缴纳高额保证金,减轻外省涉案家属经济负担,也是公安作出取保决定的重要考量点。


四、案件社会警示意义 ??


1.?境外高薪招工陷阱务必警惕:东南亚、柬埔寨、缅甸等地大量虚假招工,看似高薪资,实则全部为电诈、网络赌博违法窝点,一旦参与即涉嫌刑事犯罪,回国后会被全国专项抓捕。


2.?跨境专案取保难度更高,黄金37天不可拖延:境外回流专项案件属于公安重点打击类型,批捕概率远高于普通案件,务必在拘留后第一时间委托刑事律师介入,错过批捕节点,后续取保成功率大幅下降。


3.?外省户籍不代表无法取保:很多外地家属存在误区,认为外地人一定会被关押,实际上只要梳理清楚从轻情节、提供合格保证人、充分论证无社会危险性,外省当事人同样可以顺利取保。


4.?只要主动坦白、积极退赃、配合调查,即便参与境外涉诈案件,也有机会争取取保、后续缓刑甚至不起诉,切勿消极逃避侦查。


我是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包游律师,省律协认证刑事专业律师,团队专注跨境电诈、境外回流、帮信、开设赌场、盗窃全品类刑事辩护。

针对柬埔寨、缅甸回流专项案件拥有大量实操经验,熟悉公安专项行动办案尺度,拒绝通用模板文书,每一份法律意见书结合跨境案件特殊性、对应法条、成都本地司法实务定制撰写,多年来帮助多名外省回流当事人在公安阶段成功取保。

成都、川内各地及外省来蓉涉刑事案件,有拘留、取保候审、跨境犯罪辩护、认罪认罚相关疑问,均可私信免费一对一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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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31510000MD8333253Q
  • 擅长领域: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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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10000MD8333253Q 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