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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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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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的一般认定标准

作者:王天宇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8次举报


       1.劳动报酬的变化

       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文件,即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动法中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职业尊荣感

       惩罚性和侮辱性一般是衡量职业尊荣感的表现形式,但考虑到劳动者的主观认知和社会大众对其工作的客观评价,该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劳动者产生的正面法律效果不是很强。因为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不分贵贱的普遍共识,级别降低、岗位名称变更、职务调整等,都不能影响劳动者应该踏实做好每一份工作的敬业态度。

        3.原有技能的匹配程度

       常见的是原岗位和新岗位都需要相应的技能证书,但是需要不同的技能证书,甚至是截然不同的技能证书。那么,放弃原技能和学习新技能,必然会导致劳动者不必要的人财力的付出、增加劳动者的工作成本,进而降低工作效率、影响用人单位的利益产出。

       4.工作量是否增加

        直观一点,原岗位一天的工作量所花费的时间是8个小时,但是,新岗位必须要用10个小时以上才能完成工作量。

        5.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影响

        比如原岗位上下班的通勤时间是20分钟,新岗位是90分钟。原岗位属于技术岗无需付出劳动力,新岗位是生产岗需要大量的劳动力的输出。


王天宇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律专业功底十分扎实。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现为重庆峰岸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北区
  • 执业单位:重庆峰岸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7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取保候审、知识产权、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