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宇律师
王天宇律师
重庆-渝北区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作者:王天宇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1日分类:婚姻房产分割专题浏览:78次举报


实践中,双方的父母全款出资为子女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问题是如何分割,是共同共有形式的一人一半还是按份共有份形式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一般是以出资比例形式进行分割房屋。


当双方的父母仅给了首付,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考虑到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以及双方父母对出资房产的贡献度其实就是出资首付的各自比例,最后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王天宇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律专业功底十分扎实。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现为重庆峰岸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北区
  • 执业单位:重庆峰岸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7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取保候审、知识产权、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