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康康律师
韩康康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安徽-阜阳合伙人律师
17733323357

服务地区:安徽

咨询我
09:00-20:59

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韩康康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05次举报
2023-03-16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往往是存在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情况的,那么可以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定解除的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拒绝或表现为拒绝履行自身义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补充:

      合同解除后产生如下法律效力:

1.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韩康康律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安徽松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阜阳
  • 执业单位:安徽金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41220********9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工伤赔偿
安徽金土律师事务所
1341220********93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