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钧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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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陕西德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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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自称在火锅店吃坏肚子诉至法院,是恶意碰瓷还是合理诉求?

发布者:张钧威律师|时间:2025年12月26日|分类:消费权益 |132人看过

2024年某日晚上,消费者到火锅店就餐,当天点餐了辣的火锅以及部分食物、冰镇饮料,第二天中午消费者向火锅店反映自己到了医院就诊,诊断为腹泻并怀疑是吃了火锅店提供的食品而导致腹泻,火锅店一直不认可其提供的食品存在问题,遂消费者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定,消费者的诉求以及提供的证据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此只支持了消费者的退款以及十倍赔偿的请求。

张钧威律师团队接受火锅店的委托后,并没有因案涉的金额只有几千元就选择放弃,在倾听了火锅店经营者作为餐饮人经营的困难以及此次事件的委屈后,律师团队更加下定决心要积极的争取,维护火锅店的合法权益,通过与火锅店的经营者进行细致的沟通,了解详细的就餐的过程并积极的组织提供相应的证据,将所有一审忽略的细节及时在庭审中提出,并提供了新的证据,经过律师团队的据理力争最终二审改判驳回消费者的全部诉请。

律师提醒餐饮人除了要时刻守住食品安全防线外,在遇到此类事件或者“恶意索赔、敲诈勒索”现象时一定要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法律合法权益,不能因害怕冲突而纵容此种现象的出现,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要勇敢的回击,坚决捍卫行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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