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买房的情形千姿百态,所以离婚时,对于房屋的分割也是分情况而言的。
买房的节点非常重要,即该房屋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
婚前买房,如果是一人出资购买,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一人出资部分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共同还贷部分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若婚前个人就已经还清贷款,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房屋属于出资方。如果是个人买房,已经全款结清或者贷款也还清了,房屋登记在非出资方名下,一般会被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出资方明确表示按照归非出资方所有,则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若婚后买房,出资方以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且等记载出资方名下,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非出资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因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若夫妻双方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若真实意思表示为赠与,那么房屋为子女个人财产。
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父母全款出资买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都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另一方名下,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若双方父母均出资,则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其余的婚后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按特殊情况处理(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