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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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专职律师执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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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抚养权更改需要怎么写?

作者:王伟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8次举报

  一、离婚协议抚养权更改需要怎么写?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2、婚生女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元;
  3、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4、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女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在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上,要注明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需要更改,可以重新签署,或者附上补充协议,写清楚更改后抚养权的归属,更改的事由、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等。抚养权是离婚一方的权利,双方约定后,之后出现特殊情况也是可以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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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专职律师,云南众济保山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曾任隆阳区法律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历任隆阳...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保山
  • 执业单位:云南众济(保山)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30520********2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涉外法律、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