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不给交社会保险怎么办?
答: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单位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正)》(主席令第25号,自2018年12月29日起修正施行)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