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中晖律师

  • 执业资质:1450120**********

  • 执业机构:广西大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在什么情况下要约不可撤销

发布者:廖中晖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6日|分类:合同纠纷 |329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况为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的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的,或者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关于在什么情况下要约不可撤销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在什么情况下要约不可撤销

1、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况为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的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的,或者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内容具体确定;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发出要约需要哪些条件

1、具体包括: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2、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综上所述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况为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的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的,或者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