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被告人李某,务农,无前科。2023 年 11 月,其假冒商丘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该公司中标夏邑县修复水闸工程的标段对外转包给赵1、赵2,以工程转包名义骗取两名被害人共计 10 万元。案发后李某被抓获,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涉案金额属于数额较大。李某分期退还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检察院委托社区矫正评估,评估意见为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二、赵志体律师处理过程
1.接受委托后,核实全案证据,确认本案诈骗事实、金额无争议,确定罪轻辩护思路,不做无罪抗辩,重点挖掘全部从轻量刑情节。
2.核对退赃事实:梳理还款计划、转账凭证、收条、谅解书,确认被告人已经全额退赔 10 万元,被害人损失完全挽回,取得两名被害人谅解。
3.梳理法定从轻情节:核实被告人属于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无犯罪前科,社会危害性较小。
4.对接社区矫正调查,确认评估报告具备缓刑适用条件,庭审发表辩护意见,请求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适用缓刑。
5.庭审配合适用简易程序,强化悔罪表现论证,推动法庭采纳辩护意见。
三、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李某构成合同诈骗罪,采纳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30000 元,已缴纳 15000 元,剩余 15000 元判决生效十日内缴纳。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四、案件亮点
1.工程领域合同诈骗典型案件,行为人虚构身份、虚构工程转包资质骗取介绍费、保证金,极易触犯合同诈骗罪。
2.全案罪轻辩护路径清晰:全额退赃 + 取得被害人谅解 + 坦白认罪认罚 + 初犯 + 社区矫正评估通过,多情节叠加,成功争取缓刑,实现不予收监的辩护效果。
3.实务提示:工程转包业务中,切勿冒用公司名义对外发包工程,否则即便事后还款,仍会构成刑事犯罪;案发后及时全额退赔谅解,是争取缓刑的关键条件。
4.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通过固定退赔、谅解、社会调查等证据,推动法庭采纳量刑建议,高效实现当事人轻刑化结果。
赵志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