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被告人:张AA,未成年、无业、无犯罪前科;辩护律师:赵志体(河南振商律师事务所)
案由:聚众斗殴罪
二、案件完整经过
本案是两地年轻群体因口角矛盾升级,连续多日相约持械斗殴引发的刑事案件,全部冲突发生在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4 月 12 日期间:
4 月 8 日:张AA等人在台球厅楼下与李某某等 9 人发生争吵,对方捡拾钢管约架,张AA一方携带台球杆赴约,对方提前逃跑,打斗未发生。
4 月 9 日:对方人员主动前往台球厅预谋打架,途中无故殴打路人,张AA准备追赶反击,因电动车被破坏无法行动。
4 月 10 日:李某某等人持刀、钢管殴打本地几名青年,受害人联系张AA求助。张AA纠集人员驾车前往支援,抵达后对方已经逃离。
4 月 11 日:张AA与同伙纠集二三十人,携带钢管主动前往对方所在地约架,未找到对方后折返。
4 月 12 日凌晨:张AA发现对方人员后纠集人员追赶,反被对方持械反击,电动车被砸坏,冲突中造成对方一人面部轻微伤,后续一方选择报警。
案发后,双方互不追责、无需赔偿,互相出具刑事谅解书。2025 年 5 月 5 日,张AA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三、核心法律认定
罪名认定:张AA伙同他人,多次在公共场所纠集人员、携带器械聚众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
法定从轻 / 减轻情节
1.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
2.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
3.多起打斗行为因对方逃跑未实际发生,属于犯罪未遂;
4.本案双方已达成谅解,矛盾化解;
5.无既往犯罪记录,系初犯。
四、判决依据与刑期
法律依据:《刑法》聚众斗殴罪、犯罪未遂、共同犯罪、自首相关条款,以及刑事诉讼认罪认罚制度规定。
刑期计算: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自 2025 年 5 月 5 日刑事拘留之日起算,至 2027 年 2 月 4 日届满。羁押期间一日折抵一日刑期。
五、办案要点
量刑辩护关键点:本案辩护核心围绕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犯罪未遂、被害人谅解五大法定从宽情节,成功争取大幅从轻处罚,对抗公诉机关原始量刑建议。
案件风险提示:邻里、乡镇青年之间的口角纠纷,一旦升级为纠集多人、持械约架,无论是否造成严重伤情,均构成聚众斗殴重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案件要点: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本具备从轻空间,但因多次持械聚众斗殴情节恶劣,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实务中需区分未成年人普通犯罪与涉恶、聚众类严重暴力犯罪。
谅解的法律作用:双方互相谅解是重要酌定从轻情节,可降低量刑基准,但无法直接免除刑事处罚或必然判处缓刑。
六、普法提醒
聚众斗殴不以是否打伤人为定罪标准,纠集多人、公共场所、持械、多次斗殴均属于加重处罚情节。年轻群体因冲动结伙打架、帮人出头、约架报复,都会留下犯罪记录,影响个人升学、就业、征信及终身发展。
赵志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