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伤者在按照雇主的要求,在完成定作人保温层喷涂作业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掉落,造成股骨粗隆间骨折,伤情稳定后,与雇主和定作人协商赔偿事宜,雇主坚称与伤者系合伙关系,其本次事故是个人原因导致身体损伤,其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定作人也表示该事故不是由其造成,不承担责任。伤者无奈起诉至法院,通过诉前鉴定伤者身体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庭审中三名被告有意串通,一致表述伤者与雇主系合伙关系,意图撇清关系,同时强调伤者损伤系个人原因造成,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案件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最终认定雇主承担伤者百分之六十的损失,定作人承担百分之二十损失,伤者承担百分之二十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律师全链条式跟进案件,对原告的赔偿数额确定及责任里厘定,起了较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