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明天给,天天不给!
今天去,明天去,趟趟白去!
苦一年,累一年,年年为钱!
赊一年,要一年,年年是账!
心里苦,身体累,精神崩溃!
这几句段子道出了多少要债人心里的苦楚!生活中,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总是会出现债务人无力还款的情况,债权人遇到债务人没钱还债通常也是无计可施,这里高瞻律师介绍一下债务人没钱还债,债权人怎么追讨债务。
这种方法“既有法律约束力,又方便快捷,还能不伤和气……”,还有这种好事?
案例分析
原告和被告是合作伙伴关系,2019年8月份原告受被告所委托,替其位于江北新区一套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完后结算装修款大概8万元。被告一直拒绝支付这笔款项。原告除了一张欠条外无其他任何证据。原告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求助到江苏高瞻律师事务所,高瞻律所的宗安琪律师受理了此案!
案件分析
此次案件处理起来,略有难度,主要是因为从原告提供的证据来看,确实很难认定被告确实欠原告8万元装修款。欠条中只是简略的写明被告欠款8万元,并未将事实情况说明,没有结算单,也没有聊天记录等其他证据材料,若对方找不到,或者不承认有该装修关系的事实情况,则仅凭一张简略的欠条是很难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高瞻律所的宗安琪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前也考虑了一番,若仅凭一张简略的欠条是很难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向原告确认是否能够联系到被告,原告表示能够联系到被告,高瞻所宗安琪律师又根据房屋所在地理位置得知此案若起诉属是浦口区人民法院管辖,浦口区法院在正式立案前会有一个月的诉前调解阶段,最后决定可以利用这个阶段来威慑对方还钱,通过这些分析,最终决定接受原告的委托。
处理结果
在我们向法院提交材料后,法院立案庭表示会先调解,我们要的正是这个调解的过程。在调解员调解的过程中,我们始终表示对方认可装修款,只是不愿意给钱,希望法院尽量帮我们做做对方的工作。经过一个月的时间,对方最终在调解员的说服下主动找原告进行调解,最终主动将装修款支付给原告。这告诉我们有些案子虽然证据不足,但并不表示不能接受委托,我们可以通过现有的证据和法院的先诉调解阶段来解决纠纷,以此达到我们的诉讼目的。这样既较快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又避免了开庭时因证据不足驳回我们诉请的风险。
最终在调解员的电话调解下,被告主动向原告还款,最终案件以原告撤诉结束。
应收账款法律风险防范
应收账款收不回来,到底要不要诉诸法律呢?通过这个案件建议大家,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诉诸法律之前,最好做几项分析。
首先你要判断企业对该项债权的主张是否有充足的依据?
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发货回执、发票签收单、应收账款催收证明等。如果对债权的主张证据不充分,就不要急于打官司。
其次要判断债权是否仍受法律保护。债权人对于债权超过三年未主张权益的,对薄公堂时法院有可能做出不利于债权人的判决。
再次,要弄清楚债务人拖欠的原因是什么?是属于债权有瑕疵,如商品有质量问题,还是债务人无意或无力付款。债权有瑕疵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各让一步,争取达成销售折让协议。
如果债务人只是暂时经营困难而无力付款的,要与人为善,可以给予宽限期。实在无力付款,又没有资产可做债务保全的,不妨协商做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固然会形成损失,但债务重组的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等于坏账能得到25%的减税效果。诉诸法律只建议针对有钱不还的债务人,或有硬资产可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他们俗称老赖。
应收账款,收不回来诉诸法律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维护企业的权益,也是为了让公司能获得部分收益。打官司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方法千千万,主要看哪个适合您,如果您不知道怎么抉择,欢迎咨询高瞻律所,我们将随时为您答疑解惑!
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限制老赖的措施,总结如下: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退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退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11、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
12、任职资格限制;
13、限制如下高消费: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4、限制支付宝,芝麻信用等网络支付工具和授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