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劳学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41000**********

  • 执业机构:河南劳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刑事辩护商标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经典案例-最高院改判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发布者:河南劳学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1254人看过

经典案例-最高院改判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案件基本情况:

案号:最高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466号

案由: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原告xx公司授权品种的独占实施许可权人)

被告1xx公司系涉案侵权产品包装袋上的生产商)

被告2xx公司系涉案侵权产品的销售店铺)

原告诉讼请求:要求二被告经济损失100万及因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费用5万元

合肥市中级法院判决:被告1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被告2赔偿金原告经济损失4万元。

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最高院依法改判支持了原审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案中的”新“

1、原告要求二被告提交被诉侵权种子的生产档案和经营档案,收回已经销售的被诉侵权种子;对库存和尚未销售的侵权种子作灭绝活性处理在诉讼请求中进行了明确。

2、原审被告在上诉时提出”原告主体不适格,理由是原告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也无种子经营,金谷美香公司不能生产、经营种子。该授权违反了种子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的观点。该观点是否成立呢?

三、关于赔偿金额

该案有个被告1属于恶意侵权的情节:2019年被告1就因侵权与原告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被告1今后不得再以任何方式销售原告授权品种违反上述约定,被告1给予原告不低于100万元的经济赔偿

最高院在审理时综合考虑如下因素:原审被告1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侵权规模因素原审原告请求参照调解协议判令原审被告1承担100万元的经济损失的主张,予以支持。

以上内容仅供学习使用。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