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代表着中国餐饮文化的一个分支,也对传统餐饮发出了挑战。烧烤炉分为炭炉、电炉和气炉,烧烤店选择烧烤炉除了注意经济实惠外,更应当注意安全和其中相关的法律风险。
近日银川市某烧烤店,就发生了重大的安全事故。2023年6月21日,银川市兴庆区某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事故原因系员工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擅自更换与液化气罐相连接的减压阀,导致液化气罐中液化气快速泄漏,引发爆炸,造成31人死亡、7人受伤的特别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从法律层面讲使用燃气炉的烧烤店应尽到哪些相关义务?
1.烧烤店具有使用合格的设备并对员工使用气炉的知识、操作技能培训的义务。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规定“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也有具体规定,燃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二)定期维护、检修和更新燃气器具,不得使用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燃气器具;
(三)不得盗用燃气、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四)不得对燃气钢瓶加热、改变燃气钢瓶检验标记或者拆修燃气钢瓶阀件;
(五)不得自行处理燃气钢瓶残液;
(六)不得自行拆卸、安装、改装管道燃气计量器具和燃气设施及燃气器具;
(七)不得自行安装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
(八)不得增容安装不符合管道流量的燃气器具;
(九)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
(十)燃气设施抢修、维护更新、检验时应当予以配合;
(十一)不得涂改或擅自转让燃气使用证;
(十二)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危害燃气设施安全;
(十三)不得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引电器地线;
(十四)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十五)不得有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
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还应当按照国家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使用期限的规定对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和更新。管道燃气用户连接燃气燃烧器具之前的燃气设施,包括燃气引入管、立管、阀门(含公用阀门)、水平管、计量器具前支管、燃气计量器具等,由燃气经营者负责建设、维护、更新;燃气燃烧器具和连接管,由燃气用户负责维护、更新。
就本次事故而言,烧烤店是否对使用燃气的员工进行培训、购买的气炉等设备是否合格、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烧烤店应当如何承担责任(量刑/受罚)均可作为衡量的标准。
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二) 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可能承担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综合以上法律规定,烧烤店一定要注意制定合法合规的《安全管理制度》,给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并留存培训记录,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不要致使自己处于刑事/行政处罚的风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