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丹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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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中区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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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8点说清楚“意定监护”

作者:邓丹叶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9次举报


“意定监护”制度,作为伴随《民法典》出台的一项新制度,非常引人关注,尤其是受到了LGBTQ+ 群体的巨大关注。

其实,“意定监护”制度在《民法典》中仅有一个条文规定,即第33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虽然只有短短几十个字,但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是不少~

  1. 意定监护意思的安排必须是书面,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拟协议。
  2. 意定监护协议中的被监护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即年满18周岁+签订协议时神智完全清醒的本人。
  3. 意定监护协议的主要内容:生活照料+财产保管+医疗救治+委托代理,当然还可以有能实现被监护人利益的其他约定。
  4. 意定监护协议经当事人依法签订就生效,无须强制公证,但为避免协议执行时遭受来自其他人的争议,建议公证为佳。
  5. 意定监护协议可以单向,也可以双向,即协议当事人可以互为对方的监护人。
  6. 意定监护协议中指定的监护人可以为1人,也可以为多人,但建议为多人,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但也要同时明确各监护人的职责范围,避免互相推诿。
  7. 意定监护可以撤销,除了法定撤销条件外,还可以在意定监护协议中约定撤销条件。
  8. 被监护人去世后,监护人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如果被监护人要保证监护人继承财产的权利,需要另立遗嘱。
文末小贴士:意定监护协议仅是一个主法律文件,此外还需搭配被监护人行为能力鉴定、监护职责告知、法定监护人同意等证明文件。

另,如果被监护人想给监护人更多的权利保障,还需要作出遗嘱安排、遗赠抚养协议安排、信托的安排等。
因此,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咨询有资质和经验的法律从业人员,在公证过程中也需要有经验的公证员配合哦。


邓丹叶律师是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所婚姻家事中心主任、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律师协会年度最佳青年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中区
  • 执业单位: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09
  •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继承、离婚、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