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2020年7月23日凌晨,产妇苏某因“停经39+5周,阴道流血伴下腹痛1+小时”到某卫生院入院待产。该产妇为经产妇,曾分娩4.1kg巨大儿,本次胎儿估重4.1+kg。当日7:39胎头娩出后发生肩难产,1分钟后胎儿娩出,出生体重4000g。新生儿出生后查体发现左上肢肌力Ⅱ级,考虑臂丛神经损伤可能。后经多家医院诊断,确认患儿为左侧臂丛神经损伤(4型,C5断裂、C67撕脱、C8T1严重损伤),经臂丛神经移植手术治疗,遗留八级伤残。
患方认为医方未充分评估巨大儿阴道分娩风险、肩难产应对预案不足、助产操作用力不当,遂委托邓庆奋律师代理维权。医方辩称巨大儿可阴道试产,肩难产无法准确预测,属于正常医疗风险,主张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邓庆奋律师核心贡献】
一、精准申请司法鉴定,锁定医方多项过错
接受委托后,邓庆奋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部病历资料,抓住医方未充分告知巨大儿阴道分娩风险、未充分评估肩难产风险、应对措施预案不足、肩难产发生时未及时行会阴切开等关键过错点,及时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认定:医方存在未尽告知义务、未尽谨慎注意义务、不排除助产操作用力不当、未及时行会阴切开等过错,与患儿左侧臂丛神经损伤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属同等原因。
二、突破“正常医疗风险”抗辩,成功争取55%赔偿
面对医方“肩难产无法准确预测,属于当前医疗水平下正常医疗风险”的抗辩,邓庆奋律师在庭审中指出:医方明知胎儿估重超过4000g、产妇为经产妇且曾有巨大儿分娩史,却未充分评估巨大儿阴道分娩发生肩难产的风险,应对措施预案不足;肩难产发生时,不排除助产操作用力不当,过分牵拉胎儿左侧颈部,导致左侧臂丛神经严重损伤;且未及时行会阴切开以增加阴道内操作空间。最终法院采纳邓庆奋律师意见,综合鉴定结论及本案案情,参照《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同等因果关系45%-55%(建议50%)”,酌定医方承担55%赔偿责任。
三、成功论证赴上海就医必要性,扩大赔偿范围
医方辩称患儿应选择省内医疗机构治疗,到上海就医缺乏必要性。邓庆奋律师指出:首诊医院出院医嘱明确建议“3-6月不恢复,考虑手术探查,修补损伤神经”;患儿左臂神经损伤程度严重(C5断裂、C67撕脱、C8T1严重损伤);华山医院神经外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患儿年龄幼小、病情严重,选择到优势医疗机构治疗具有合理性。法院采纳该意见,认定赴上海治疗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相关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共计9万余元获得支持。
四、全面核算损失,实现26.6万元赔偿
邓庆奋律师全面梳理医疗费、护理费(150天护理期)、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残疾赔偿金(八级伤残)、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法院认定总损失48万余元,按55%比例计算,判赔266229.19元。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医方承担55%赔偿责任,赔偿患儿266229.19元(含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并承担鉴定费19624元及相应诉讼费。
【案件意义】
责任突破:在医方以“肩难产无法预测、属正常医疗风险”为由主张免责的不利情形下,邓庆奋律师通过鉴定意见证明医方存在告知不足、评估不足、预案不足、操作用力不当、未及时切开会阴等多项过错,成功将责任比例确定为55%,远超医方主张的免责或轻微责任。
范围突破:邓庆奋律师成功论证患儿赴上海知名专科医院就医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打破医方“异地就医不合理”的抗辩,为患儿争取到上海就医期间的全部医疗费及食宿交通费用,显著扩大了赔偿范围。
专业彰显:邓庆奋律师凭借医学与法学双学科背景,精准把握产科肩难产诊疗规范、臂丛神经损伤机制等专业问题,将“巨大儿阴道分娩风险评估”“肩难产应对预案”“助产操作规范”等专业问题转化为清晰的法律过错依据。
事实突破:成功论证新生儿虽年幼但八级伤残事实明确,残疾赔偿金329124元获得全额支持,为患儿后续康复治疗和长期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