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四川颂贤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39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何某已70余岁高龄,因自己未领取社保城镇养老保险金,加之生活经济压力大,在本该颐养天年的年龄还在继续在成都某清洁服务公司工作,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何某在驾驶清洁三轮车工作时不慎摔伤,该公司以何某已经超过退休年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不为何某申报工伤。后何某委托律所办理此案,张路平律师在承办该案中,一边走司法程序,一边与公司调解,向公司明示超龄人员也能认定工伤的法律规定,想着尽快解决好本案,早日为当事人拿到赔偿,缓解其经济上的压力。在经过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法定程序后,最终在工伤保险待遇仲裁中,完成调解,公司随即履行调解款项55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