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覃程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09日 97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0年某一天,两群未成年在qq上约架,本案未成年向X等人受别人邀约,向X在去往目的地的过程中又喊了其他人(因其他愿意未到现场),最后两群未成年人和几个成年人在恩施市凤凰XX一凉亭处聚集并发生了矛盾,有口角和轻微暴力行为产生,:后经人报案,警察将这批未成年人带到派出所讯问,收集材料后,并移送检察院起诉。后经过指派,覃程律师经过阅卷,与向X家属沟通后,组织材料和办案检察官沟通后,检察院下达不起诉决定,并没有附加任何考验期,对未成年人向X的权益得到圆满的保护,对向X以后升学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同案其他被告人都与附加考验期3-12个月。考验期是指观察期,需要在期限内表现良好,无任何其他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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