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师越早介入越有利
一、前言
对于刑事案件,或许大家都会觉得离自己很远,认为不需了解也不想去了解。一旦亲人被刑事拘留,作为家属首先可能想到的,往往不是积极寻求律师帮助,而是热衷于托熟人、找关系,希望用钱可以摆平。然犯罪嫌疑人从被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会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到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结束,都是与外界断绝联系的。家属在此也仅是知道了人被哪个单位抓了,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有没有什么隐情则无从知晓。当犯罪嫌疑人家属转而向律师投医问药之时,已经错过处理案件的最佳时机,案件往往已是“病入膏肓”的状态。
二、对于请律师,尤其是刑事案件,宜早不宜迟,律师介入越早,对当事人越有利
(一)无罪案件——释放
刑事案件分为两大类,即“无罪案件”与“有罪案件”。
对于无罪案件,律师需要尽快介入“提前拦截”。无罪案件绝大部分都是在侦查阶段被“过滤”,这就使得批准逮捕阶段律师的无罪辩护尤其重要。批准逮捕阶段是错案赔偿责任从侦查机关向检察机关“转移”的时间节点,辩护律师的法律意见客观上在帮助检察机关“风险防控”把关。辩护律师此时提出案件可能无罪的意见最有可能被检察机关接受,绝大部分的“不批捕”无罪释放,就在此阶段完成。
(二)罪轻案件——取保候审
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简单案件——专业咨询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很容易被诱供甚至在侦查机关准备好的询问笔录上签名打指模。辩护律师提前介入,就可以帮犯罪嫌疑人“普法”,告诉他们如何审核笔录内容,如何避免被诱供或逼供。辩护律师甚至向他们解释涉嫌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哪种情况下构成犯罪,哪种情况下不构成犯罪,哪种情况下构成轻罪,哪种情况下构成重罪,帮助犯罪嫌疑人清楚案件构成与发展方向。
(四)复杂案件——跟踪服务
每一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既要了解“他做了什么”,也要了解“他被问了什么”,还要了解“他回答了什么”,从而推导出侦查机关的“侦查方向”。一旦清楚了侦查机关的“侦查方向”,辩护律师也就可以提前预判侦查机关掌握了哪些证据、还缺少哪些证据、本案无罪还是轻罪。辩护律师给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这些咨询,其实是让犯罪嫌疑人“明白案件情况”,避免“瞎猜”陷入慌乱与恐惧中。
三、结语
从撤案法律意见书到不批捕法律意见书,从取保候审法律意见书到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意见书,从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到撤回起诉法律意见书,辩护律师无不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属来说,破财或许还是次要,耽误了案情,错失案件处理时机才是其最痛心疾首,最不愿意看到的。倘若案件到申诉时才委托律师介入,这时候律师再技艺高超,神通广大,恐怕也只有对当事人进行下人道主义关怀了。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部分内容推送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难免疏忽,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