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乾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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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火灾赔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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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驾车上高速,出了车祸是否赔?

发布者:俞乾文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7日|分类:保险理赔 |753人看过


案例:

2018年3月李某考取了机动车驾照,

同年10月,处于实习期内的他,

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

发生碰撞他人车辆的交通事故。

高速执法部门认定,

李某驾驶机动车行为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有关高速公路行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一定距离之规定,

李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之后,李某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公司以李某实习期上高速,属于无证驾驶为由,

商业险拒赔

李某将承保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

要求保险公司

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

车辆维修费等损失共计5万余元。

争议焦点

实习期上高速出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免责

我们先来看一下保险公司的逻辑

保险公司认为,

李某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尚处于驾驶证实习期内,

其违反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这条规定是这么说的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

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核心逻辑是没人赔就是没证,

没证就是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我就不赔

法院接不接受保险公司的逻辑呢:

不接受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形应当在合同中明示。

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采取列举形式,

但免责条款列举情形中

不存在驾驶人实习期内单独驾驶机动车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免于赔付的约定。

保险合同作为典型的格式合同,

保险公司作为提供格式条款合同的一方,

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上述免赔情形的前提下

理应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多说一句:

赔是赔了,

实习期上高速真的会有危险

遵纪守法

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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