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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需要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发布者:吴玉琼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3日|分类:债权债务 |286人看过


所谓企业分立的法律风险,是指在企业分立过程中已经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那么公司分立需要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网友咨询:

公司分立需要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吴玉琼律师解答:

1、企业分立的,签订的企业分立合同是否合法的法律风险;

2、企业分立的,签订的企业分立合同需经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的,是否经过审批的法律风险;

3、公司分立的,是否办理或是否及时办理公告,通知债权人的法律风险;

4、企业分立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规定的法律风险;

5、企业分立的,注册资本变化后,是否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

6、企业分立的,对于资产处置的相关文件、条款是否明确细致约定的法律风险;

7、企业分立的,涉及资产处置的,是否办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的法律风险;

8、应当评估的其他方面的法律风险。

吴玉琼律师补充:

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 

为防止企业借合并或者分立转移债务、逃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吴玉琼律师结语:为防止企业借合并或者分立转移债务、逃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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