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琼律师

  • 执业资质:1441920**********

  • 执业机构: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是否都承担有限责任?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者:吴玉琼律师|时间:2018年08月01日|分类:公司法 |1863人看过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华律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都承担有限责任?

吴玉琼律师解答:

1、有限责任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吴玉琼律师补充:

  在有限合伙企业里面,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的也只有是有限合伙人,因为有限合伙人主要是以自己的资金作为自己入伙的保证,而普通合伙人是以自己的亲自经营再加上自己的资金等方面的投入。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关键,也是吸引投资之处,这一点与股东较为相似。

吴律师结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是可以相互转换的,如果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双方的身份是可以互换的。但是有一个问题,虽然是互换,就必须针对原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