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激增,同传统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相比,新的特点不断呈现,这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与挑战,同民事法律风险和行政法律风险相比,刑事风险是决定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要素。《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更好服务数字经济和创新发展。”可见,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同时将知识产权合规作为企业全面合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而言,在日常运营管理中有必要以刑事法律的标准来识别、评估和预防企业的风险,完成合规工作以规避风险,防患于未然。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590件7835人,同比分别上升16.8%和9.2%;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565件14020人,同比分别上升12.3%和15.4%,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99件,同比上升65.2%;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538件,同比上升3倍。
在此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呈现出如下特点与趋势:
一是商标权仍是犯罪行为主要侵犯对象。从涉案领域来看,侵犯商标权类案件侵权产品主要集中在电子、烟酒、服装及奢侈品等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的犯罪门槛低、市场需求大且收益较快,犯罪主体上企业与自然人兼而有之。
二是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成为重要的犯罪方式。犯罪的主观方面,网络时代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呈现出高发的趋势,行为人犯罪的目的趋向多样化。并且,在犯罪主体方面,除了包含一般的自然人和单位外,还包含网络服务商( ISP) 和网络内容提供商( ICP) 等。在客观方面,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从传统的商标权、著作权等领域向人工智能产品、企业数据与算法规则等网络科技领域扩展和深入。此外,犯罪手段更加技术化、专业化,行为人利用网络爬虫、外挂软件、深度链接平台等实施犯罪。
三是科教文化和信息科技领域犯罪呈现多发态势。随着高新技术发展,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业态成为知识产权集中行业。芯片、大数据、5G技术、AI技术、基因技术、新材料等信息科技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不断增加。
四是呈现团伙化、产业化、链条化趋势。在新形势下,知识产权犯罪日趋呈现专业化、共同犯罪的趋势,犯罪主体往往分工明确。比如在假冒商标犯罪中,其运作模式通常是自产自销,从购买原材料、翻新、销售、物流等环节都是有专人负责,在网络知识产权犯罪中,行为人的专业性更是不言而喻。
在知识产权强国的战略影响下,近年来侵害知识产权犯罪多发,侦察、检察机关打击力度加大,使得企业就知识产权问题的合规法律风险抬升。知识产权犯罪中,除部分犯罪门槛低、纯粹意在快速获取短期利益的故意犯罪数量增势平缓外,因企业未能及时有效开展知识产权合规工作而导致的的企业犯罪的数量正在不断攀升。对于企业而言,加强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一方面需要完善企业内部制度、杜绝外部法律风险;另一方面需要加强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竞争力提升。
总的来说,企业的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大致包括制定合规管理战略、组建合规组织体系、确定合规实施方案、建立各类合规制度体系、跟踪实施过程、提供专题培训、培养专业人才、建立风险识别处置体系等工作。
此外,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的实际落地还囊括了如下内容:
知识产权获取合规。企业应及时申请注册登记各类知识产权,明确有关专利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商业秘密保护等知识产权获取及其后续维护或主动放弃的管理措施和工作程序。
知识产权维护合规。企业应明晰处置和运营知识产权管理规定,明确职务发明成果的界定条件以及委托或合作开发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的处置原则,明确有关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投资、质押的管理措施和工作程序。
知识产权运用合规。企业应注重生产经营环节知识产权管理,明确在原材料及设备采购(包括软件等)、技术和产品开发、技术转让(许可)与合作、委托加工、产品销售、广告宣传或展销、招投标、进出口贸易、企业合资及并购和上市等环节中所可能涉及的各类知识产权事务的管理措施和工作程序:(一)企业采购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二)企业生产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三)企业研发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四)企业营销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商标权授权使用的合规在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建构实务中尤为重要,实务中常有企业未获得授权即使用商标并销售有授权方商标的商品,或虽获得授权,但却超越授权方约定的区域范围、渠道限制或期限而使用或销售带有授权方商标的商品等不当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
浩天重庆办公室曾代理某企业涉嫌假冒商标罪刑事案件,事件的起因为某企业一直是A品牌火腿的合作伙伴,并取得了A品牌商标权使用的授权,使用权授权范围为“全国范围内的商超渠道”,某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为打开销售渠道、获得更高利润,在授权期限内将A品牌火腿投入电商平台面向全国进行销售。在之后的销售过程中,即使某企业在享有商标授权的情况下仍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假冒商标罪展开侦查。
我们知道企业在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需要经过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但是企业在已经获得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的前提下也并非“高枕无忧”,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客体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企业在商标的实际使用中仍不能有超出授权方约定的区域范围、期限而销售带有授权方商标的商品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和误认,从而导致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国家商标管理秩序的行为。
有效地激发企业内部员工的创造是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创新型等智力成果密集型企业知识产权的取得,其主要形式是自主取得,这就使得职务作品、职务发明边界的厘清尤为重要。
做好著作权合规管理工作,前提是来源上明确边界,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水平和意识,坚持“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鼓励创新,并对员工的职务作品加强著作权登记工作合规化管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虽然作者在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享有对该作品的著作权 , 不须经过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但是经过登记可以更加明确著作权的归属以及有利于企业切实地开展维权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据特定的程序、可登记的作品范围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
侵害商业秘密类犯罪近年来多有发生,其根源在于企业内部商业秘密管理的合规管理缺失。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主体多为企业员工或招揽获取商业秘密员工的同行竞业企业,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企业可能会因为员工的操作不规范、过失疏忽行为而承受刑事追责风险。在这里,企业知识产权合规就成为企业将员工责任与企业责任加以切割的“无罪抗辩事由”,因而在现代企业合规计划中,往往有着切割企业责任与员工责任的合规计划内容。这一合规要素的设立对于现代企业的良性发展起着格外重要的作用,避免企业因无端遭受意外风险而中途“夭折”。
我国对于单位犯罪的认定,实际上采用类似严格责任的归责方式。企业为了预防特定知识产权刑事风险,需要以成文形式编撰刑事合规指南与员工行为准则,以显著标识提示员工行为的合规要求,确立员工的行为规范要求,对于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明确性禁止,并健全完善相对应的配套机制,比如相应的奖惩机制,如举报机制、惩罚机制,通过这样一系列的政策通知及要求,说明企业履行了相应的管理义务,从而规避企业可能面临的非合规风险。
根据2020年新修订的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实际损失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见,一旦专利侵权案件进入行政处罚或诉讼程序,其对拟上市企业造成的时间成本损失、财务成本损失将难以估量。
就此问题而言,企业一方面要做好专利布局。一是根据主营收入贡献大的核心技术,找出创新点和改进点,围绕该核心创新点和改进点进行专利布局。二是进行储备式布局,就是针对未来发展需要进行专利谋划,进而进行专利布局。三是围绕时间进行专利布局,是指拟上市企业根据市场竞争形势的多变性,在准备上市之前的3-5年内,适时、准确、具体、连贯地提交专利申请并进行布局。另一方面,构建专利预警机制。主要是根据企业的核心产品搭建预警系统,根据企业战略确定预警范围,建立动态数据库,以形成行业跟踪能力的预警系统。在充分整合和利用信息资源的基础上,针对风险展开分析判断,进而制定规避风险措施。
总的来说,在新形势之下,更加要求现代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建设,从管控知识产权风险的新角度,立足运用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新定位,部署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建设的新任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水平,实现有助于企业知识产权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确保企业管理和各项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推动企业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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