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刑事律师,在日常接待咨询的时候,发现大家普遍有个误区,以为取保候审了就没事了。往往案件到了法院,被告人突然被逮捕或者判处有期徒刑后,才开始重视。
以及关于取保候审后判实刑几率的问题,其实两者并没有互证关系,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给予缓刑,主要还是依据其刑事处罚是否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犯罪情节是否严重、是否有悔罪表现,同时,对于多次犯案的犯罪分子也不会给予缓刑处理。
究竟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
严格说来,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与能否判缓刑没有必然的联系
简言之: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子就终结了,相反,取保候审可以一般性的理解为“收取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等候审判”。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王正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