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补偿款,起诉后挽回损失
案情简介
双方于20xx年5月20日自愿协议离婚,离婚时协议约定:1、儿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3000元扶养费;2、离婚后男方付给女方20万元,离婚当天支付5万元,剩余15万元于20xx年5月20日前付清。
离婚后,被告仅于离婚当日转给原告4万元,剩余16万至今未支付。抚养费在原告不停催要下,被告仅支付部分。截止20xx年8月被告共计支付抚养费32000元,应当支付48000元,尚有16000元未支付。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以离婚协议书为依据整理起诉材料,同时保全被告财产,最终被告支付所有款项。
离婚案件涉及双方感情、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才能解决,在诉讼中应对法官、对方律师的问题时,因经验不足,可能稍有不慎就会让自己处于不利局面,进而影响到抚养权判定和财产的分割。尤其是要争取抚养权和分割财产的情形,还是建议委托律师来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