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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吗

作者:张舜律师时间:2024年12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37次举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网友咨询:

  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吗?

  律师解答:

  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业主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业主需要证明因装修未完工而遭受的损失,并按照实际损失请求赔偿。

  律师补充: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合同的生效时间;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申请人身份证件;装饰装修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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