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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保留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借贷关系

作者:张舜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39次举报

  借贷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口头或书面约定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

  网友咨询:

  需要保留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借贷关系?

  律师解答:

  证明当事人间形成借贷关系的证据:

  1、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

  2、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交付借款的凭证;

  3、可以证明双方达成借贷合意的短信、微信、支付宝、录音、录像等证据;

  4、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

  律师补充: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如下:

  1、当事人之间具有借贷关系的意思表示;

  2、经过协商,达成了借贷协议;

  3、出借人支付了借款。

  4、借贷关系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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