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舜律师 08:00-21:59
张舜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15669046927
咨询时间:08:00-21:59 服务地区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张舜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0次举报

夫妻之间有时候会因为一些矛盾就会选择分居,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现象屡见不鲜。那么,在分居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分居期间的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分居期间的财产,如果夫妻没有作出特殊约定,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既可以选择协议分割,想怎么分就怎么分,也可以选择诉讼分割,法院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

以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婚后实际取得或婚后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受赠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共同财产。

律师补充:

以下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张舜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5
  • 浙江泽运律师事务所
    • 执业15年
    • 15669046927
    • 浙江泽运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7年

    • 用户采纳

      3次 (优于84.3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5次 (优于97.0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6777分 (优于98.1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版权所有:张舜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07889 昨日访问量:40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