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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离婚,子女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吗

作者:张舜律师时间:2023年10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5次举报

  父母具有同等的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该项义务不以父母之间婚姻关系的存续为条件,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也是子女必须实现的权利。

  网友咨询:

  没离婚,子女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吗?

  律师解答:

  没离婚,子女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法定的、无条件的、强制性的义务,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抚养费支付的数额应当具有合理性,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所支付的抚养费并非是子女花费的所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律师补充: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从子女出生时起,至子女成年时止。此期间,被父母抚养的权利是一种持续性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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