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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赡养之名,可以私自将父母的钱转走吗?

作者:张舜律师时间:2023年09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33次举报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网友咨询:

  以赡养之名,可以私自将父母的钱转走吗?

  律师解答:

  不可以。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所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的保护,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但子女不能因为尽赡养义务而侵害父母的合法权益。作为子女应当赡养父母,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即使作为子女如果侵害了父母的合法权益,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未经父母同意私自将父母名下的存款转入自己名下,侵犯了父母的合法权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应系返还原物纠纷。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所谓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对无权占有或侵夺其物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占有物。该项请求权是由所有权所派生的请求权,并且是所有权效力的直接体现,只要他人无权占有或侵夺权利人的财产,权利人都可以通过行使该项请求权而恢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

  律师补充: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不得虐待或遗弃。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责任,若被赡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 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希望每个家庭都能遵守法律,尊老爱幼,全社会能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也真诚的祝愿每一位老年人都能享受一个幸福、安康、美满的晚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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