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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撤销婚姻一方需要注意些什么

作者:张舜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70次举报

  男女领了证,组建了家庭,想要解除关系,一般需走离婚的途径。除了离婚,还有撤销婚姻。与离婚不同,撤销婚姻是将夫妻关系完全消除,即二人从未存在名义上的婚姻关系。

  网友咨询:

  想撤销婚姻一方需要注意些什么?

  律师解答:

  撤销婚姻必须去法院起诉,不能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胁迫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比如通过暴力方式胁迫、通过以对一方的名誉、荣誉等造成损害作为要挟或者对一方进行恐吓等都属于胁迫。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审判实践中,重大疾病多结合我国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予以综合认定。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三大类: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律师补充: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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