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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作者:张舜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28次举报

  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转让需要有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如下:

  1、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律师补充:

  债权转让不需要公证。债权转让公证是自愿的,债权转让只需要债权人及时通知债务人即可对债务人产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1、必须有有效的债权;

  2、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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