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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遗产吗

作者:张舜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90次举报

  如果夫妻一方死亡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篇的规定,配偶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的。有的人可能只是同居关系,那么,同居期间一方死亡的财产另一方可以继承吗?


  网友咨询: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遗产吗

  律师解答: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未按法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只有进行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登记后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具有夫妻的权利。

  律师补充:

  同居期间的债务处理有如下方面:

  1、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3、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4、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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