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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作者:张舜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88次举报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顺序是,先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就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网友咨询: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4.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律师补充:

  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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