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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在哪些情况下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作者:张舜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54次举报

  生活中很多债务都会有保证人的存在,保证人是对债务人的债务做出保证偿还的作用,对某项事务进行保证,在债务事务中是指为借款人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债务人还款不能时承担一定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呢?

  网友咨询:

  保证人在哪些情况下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律师解答:

  下列情况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律师补充:

  借条上的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

  1、一般来说,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2、其中一般担保,是指当债务人在法院诉讼后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需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则是指,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其中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是否有履约能力的限制。

  3、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若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则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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