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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

作者:张舜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452次举报

法律中规定协议离婚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要先确定好法院了。由于我国法院众多,很多人都不知道究竟诉讼离婚应该选择哪个法院起诉呢?

网友咨询:

夫妻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

律师解答:

1、夫妻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的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3、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补充: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5、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6、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7、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有:一方首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法院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法院受理后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8、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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