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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满两年就可以法定判离婚吗

作者:张舜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7日分类:离婚浏览:792次举报


很多人都知道,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况下,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现在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生活的情况非常多,但并不是所有的分居都构成法律上的分居。那么,法律上的分居满两年应该如何认定呢?

网友咨询:

分居满两年就可以法定判离婚吗

律师解答:

不是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的,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律师补充:

主张离婚的一方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夫妻已经分居两年,法庭仍不会认定“夫妻分居满两年”。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要想凭借“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规定而达到离婚的目的,是非常不易的。可以有效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包括:

(1)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使用邮寄的方式,并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文书”,且保留邮寄凭证。

(2)一方在外另寻住处的房屋租赁合同;

(3)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4)双方来往的聊天记录、短信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证人证言。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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