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1万,公司一直按最低基数交社保,离职后才发现……”
“入职时说‘按实际工资交’,结果一直按最低标准缴,我退休后养老金少了一大截……”
“离职后还能让公司补缴社保差额吗?能要经济补偿金吗?”
这是很多打工人离职后才发现的“隐痛”,在职时没注意社保缴费基数,离职时一查才发现,公司一直按最低标准给你交,实际工资和缴费基数差了十万八千里。
社保不足额缴纳,不仅是坑你,而且是违法的。
一、国家正在“夯实”社保制度:从“扩面”到“足额”
很多人不知道,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24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7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达13.26亿人。
但“覆盖广”不等于“保障足”。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大量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不按职工实际工资申报缴费基数,长期按最低标准缴纳,导致职工社保权益被“打折”。
2025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多个层面推动社保制度“夯实”:
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明确提出?“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健全参保激励约束机制”。2025年9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社保法实施情况,明确提出要?“实施高质量参保行动”。报告还透露,国家将研究修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从制度层面堵塞企业少缴、漏缴社保的漏洞。
202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正式施行,其中第十九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这意味着:任何“协商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废纸一张。你即使签过“自愿放弃社保”的文件,法律也不认。
2026年起,社保缴费基数核定规则进一步规范,严格按照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核定,全国统一口径。
这一系列政策信号非常明确:国家正在从“扩面”走向“夯实”,从“有社保”走向“足额社保”。对打工人来说,这是维权的“政策东风”。
二、先搞清楚:什么叫“不足额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足额”的核心含义是:缴费基数应当与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相对应。
举个例子:
- 你月薪10000元(应发工资,含奖金、津贴等),公司应按10000元基数缴纳社保
- 公司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缴纳 →?这就是不足额缴纳
社保缴费基数的法定标准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公司按最低基数交、按基本工资(不含奖金绩效)交、按试用期工资交,统统违法。三、离职后发现社保不足额,你至少有两条路可以走
路径一:追经济补偿金(拿钱走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同时规定,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法《解释二》进一步明确: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 关键提醒(非常重要):
“未依法缴纳”包括“未足额缴纳”吗?
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
一种观点(部分法院)认为:?“未依法缴纳”仅指未开立社保账户、完全未缴纳的情形,不包括“已开户但缴费基数不足”的情况。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已经给你开了户、交了社保,只是基数低了,部分法院可能不支持以此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在这些地区,你只能走社保补缴投诉路径。
另一种观点(部分法院)认为:缴费基数不足也属于“未依法缴纳”,应当支持经济补偿金。
各地司法实践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仲裁委或专业律师,确认当地口径后再决定是否走这条路。
如果你所在地区支持,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N)= 工作年限 × 离职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
- 工作满1年 → 1个月工资
- 6个月以上不满1年 → 按1年算(1个月工资)
- 不满6个月 → 0.5个月工资
?? 注意:必须在离职通知中明确写明解除理由是“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写清楚,就会被认定为“主动辞职”,一分钱拿不到。
?? 话术模板(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XX公司:
>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XXX],于[入职日期]入职贵司,担任[岗位]。
> 经本人查询社保缴费记录发现,贵司在本人任职期间未按本人实际工资标准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为XX元,公司仅按XX元基数缴纳),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本人正式通知贵司:自即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请贵司在X日内支付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N)共计XX元,并依法为本人办理离职手续。
> 特此通知。”
路径二: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差额(让社保账户“恢复原状”)
如果经济补偿金这条路走不通(或者你更想把社保基数补上去),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差额。
向谁投诉?
自2019年起,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劳动者可向当地税务机关(拨打12366)或社保经办机构(拨打12333)投诉。
如果当地已由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费,需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投诉材料。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
- 工资银行流水(证明实际工资)
- 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公司按什么基数缴的)
投诉后会发生什么?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补足,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公司逾期仍不缴纳,征收机构可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社保费的财产。
?? 注意:社保补缴属于行政途径,不是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如果公司不配合,你需要走的是向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部门投诉举报的路径,而不是申请劳动仲裁。
四、两条路,怎么选?
对比维度
路径一:追经济补偿金
路径二:追社保补缴
能拿到什么
一笔现金(N个月工资)
社保账户基数提高,退休金增加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8、46条 + 最高法《解释二》第19条
《社会保险法》第60、86条
走什么渠道
劳动仲裁
向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部门投诉
各地支持度
部分地区支持,部分地区不支持
全国统一支持
时间成本
45天-2年
1-6个月
能否同时走
? 可以
? 可以
两条路可以同时走,不冲突。
建议策略:
1.?先查当地口径:咨询当地仲裁委或律师,确认你所在地区是否支持“缴费基数不足”主张经济补偿金
2.?能走仲裁的走仲裁:如果当地支持,先走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拿钱)
3.?同时投诉补缴:无论仲裁结果如何,同时向税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补缴差额(补社保)五、实操步骤(离职后版)
第1步:查询社保缴费记录
登录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记录查询,或去当地社保局打印完整缴费记录。看缴费基数是否等于你的实际月平均工资。
第2步:准备核心证据
- 劳动合同
- 工资银行流水(证明实际工资)
- 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公司实际缴费基数)
第3步:确认当地司法口径
咨询当地劳动仲裁委或专业律师:你所在地区是否支持“缴费基数不足”作为主张经济补偿金的理由?这直接决定你走哪条路。
第4步:选择维权路径
-如当地支持经济补偿金: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申请劳动仲裁→主张N
-如当地不支持经济补偿金:直接向税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补缴
-两条路都想走:先发被迫解除通知→申请仲裁(主张N)→同时向税务部门投诉补缴
第5步:跟进结果
仲裁胜诉后公司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社保补缴投诉后公司不补的,税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可采取强制措施。
六、常见问题
Q:离职超过1年了,还能追吗?
经济补偿金:仲裁时效1年,从离职之日起算。超过1年一般无法再主张。社保补缴:补缴社保不受1年时效限制,离职多年后仍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部门投诉要求补缴。
Q:在职期间能追吗?
能。在职期间发现社保缴费基数不对,同样可以投诉要求补缴。但主张经济补偿金需要离职(被迫解除)才能触发。
Q:公司说“是你自己同意按最低基数交的”,怎么办?
没用。最高法《解释二》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与单位约定或承诺不缴社保的行为无效。任何“协商”“补贴”等方式规避足额缴纳的行为均属违法,最终仍需依法补缴。公司拿“你同意了”当借口,法律不认。
Q:补缴社保对我有什么实际好处?
社保缴费基数影响养老金、医疗报销、失业金、生育津贴等多项待遇。基数越高,未来领取的待遇越高。公司按最低基数交,你退休后每月养老金可能少几百甚至上千块。
七、一句话总结
> 国家正在夯实社保制度,从“扩面”走向“足额”。公司按最低基数交社保——违法。离职后维权有两条路:追经济补偿金(部分地区支持,拿现金)和追社保补缴(全国统一支持,提基数)。两条路可以同时走,不冲突。
如果你发现公司一直按最低基数交社保,今天就开始做这3件事:
1. 打印社保缴费记录和工资银行流水,看基数差多少
2. 咨询当地仲裁委,确认是否支持“缴费基数不足”主张经济补偿金
3. 根据当地口径,选择走仲裁、走投诉补缴,或者两条路一起走
社保基数低,影响的不是现在,是你的退休生活。该补的,一分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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